第一個跟振邦過的情人節, 是在2001年, 距離目前這一刻已經是五年的時間了.
當時我人在香港, 他獨自在多倫多; 我忙於新聞採訪工作, 他就忙於碩士課程. 他是勤力的學生, 總是讀書讀書, 難得他很專心這樣讀. 他忙透了, 沒買禮物. 過了一兩天後, 他帶著歉疚的口吻問我, 會否介意.我坦然說, 沒特別的. 他以為我生氣了, 於是補買禮物寄過來給我. 那是一個紙盒, 內有數張他之前去Houston參加Daniel Yam婚禮時給我購下的明信片. 對, 他那時還記得我喜歡收集明信片. 那份禮物, 不算十分特別, 然而我卻很喜歡, 因為是他送的禮物.
心意比禮物本身的實體重要得多. 再貪慕虛榮的, 都應該明白這一點.
他起初還會介意你是否介意; 現在則不會理會你是否介意, 即使介意, 亦請你接受. 當年, 我買了一對灰色的小熊仔給他(印有i love you的字樣; 委實也不知買甚麼好, 他甚麼都有齊了, 一無所缺). 他說很喜歡, 語氣誠懇, 是真心話; 現在我買張賀卡他都批評我浪費金錢.
這是很真的經驗. 那些科學研究說, 三年內, 愛情會完全消失, 是真知灼見.
如何回到當時
猶如情侶熱戀的那時
記憶可以
幻作一對蝴蝶飛舞在時光深處
荼薇紅過都變枯枝
血肉之驅會沒法保持
唯獨春天可以給記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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