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相當討厭她。
我有千萬個理由喜歡她。她有點小聰明,眼明手法,口齒伶俐,做事勤奮,處事認真,永遠抱著學習的精神對待新事物。她見識不算少,人面不算窄,朋友來自五湖四海,地界各地;朋友都喜歡跟她玩樂。她樂於助人,深信「施比受更有福」,每次看路加福音的好撤瑪利亞人的事蹟,莫不感動。對,怎樣說,她也是個值得令人喜歡的女子。
然而,我卻相當討厭她,恨不得她從未存在過。
每次見到她,都想她立即消失──越快越好!世界不會因而損失甚麼。她這種人,誰會在意在存在與否?
在我眼中,她只會給人麻煩,帶來不可磨滅的永久性傷害。她口蜜腹劍,機關算盡。見到她的翌日,我例必嘔吐不止。這種人,能夠不見就最好不要見。何必硬碰硬呢?我的時間也很寶貴。她每一次的出現,都是生人物近的怪物,像是喪心病狂的失心瘋病人,何不將她困進病院呢?反正,她也是不事生產的廢物。但也不可以,畢竟,自己的事始終由自己負責,公帑不是這樣使用的。
我最最最討厭她明知自己如此這般,還是沒有絲毫改善,真為她的家人難堪。每次帶來困難之後,一定深深懊悔;之後,卻是重蹈覆轍,比原定踏步更要悲哀。
親愛的的主耶穌,求你救救她的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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