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November 02, 2006

不如不見(二)

<不如不見>令我找了那一次探望你的行程所拍的相片來看。那已經是七年前的事了。要是可以,我願意時間永遠凝滯在那一剎刻!

那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候,比起結婚還要開心。快樂是一種境界,開心是一刻感覺。

七年後的今天,我們住在一起,各自有各自的忙碌,真的不如不見。但我終於想起來,找到了你的一刻的快樂,實在不該不如不見。

時間過去,我們長大,要面對的事情已經完全不一樣了,或許有點悲哀地無可奈何,然而,我沒有其他辦法, 總得要鼓勵自己,好好守著本份。當初飛去找你的最終目的,就是這樣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