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21, 2007

一條短裙

昨天跟同事外出到太古城吃午餐時,路經一家服裝店,窗櫥的塑膠模糊兒穿上了一條卡其色的斜布半截裙。款式嘛,就談不上甚麼了,總之是簡簡單單的及膝裙,實在毫不起眼,也不知道為甚麼這條無款的裙會掛在窗櫥。

但是,我一看見,二話不說就撲了過去看。打量後,決定應該買下來。但同事說,這種裙不用在太古城買。反正,午飯時間不多,在同事的規勸下,離開店子了。

我是一個很簡單的人,對物質生活要求不高。這一條裙,款就是那麼簡單,最襯我。其實當我仔細再想想時,吸引我的,不是這條裙款(因為沒有款),而是一段往事。

23歲前的我,只穿黑白藍啡。裙的長度,一定過膝。這樣的品味,屬很個人的選擇。當時的我,對所有鮮艷的顏色很抗拒,甚至批評這些耀眼的布料造的衣服是非常醜怪,根本不是人穿的顏色。裙子更不消提,一定長,我最喜歡長至腳眼的那種一件頭長裙。我只覺得這種裙很有型。

是大學畢業那年,我有一次跟兩位好友S及M行街,碰著Polo Ralph大減價,於是就進入搜羅。搜到了一條卡其色的短裙,才200多元,覺得很化算,但奈何是短裙,短過膝蓋,所以不買。但兩位好友很好,見我無膽,鼓勵我先試身。試了出來,有點不慣,但看見自己一個嶄新的打扮,也心花怒放。我就乖乖付錢。以後每逢經過那間Polo Ralph,我自然會想起這件往事,當然也會內進企圖及意圖搜挖另一條短裙,但從未成功。

那一條短裙對我的意義可大了。

它代表我對鮮艷顏色的接受。簡單來說,這條短裙是分水嶺,自此我開始願意任何顏色、任何剪裁的衣衫。換個角度來說,it means it is a never-ending disaster for my wallet and that of Kelvin.

這條短裙,目前不知所蹤,理應在23C某個角落。我希望在今個夏天,跟它見一面。

我想我永遠不會丟棄這條短裙。